本校各系(所)、學位學程博士班研究生已修畢應修學分數,始得向所屬系(所)、學位學程申請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,並應檢相關資料如下。
1.本學程學生須於入學3年內通過資格考(103學年公告實施,次年度新生適用)。
2.口試部分以博士論文計畫書(Thesis Proposal)為主,內容需與環境職業醫學相關。
3.申請時間:每學期開學兩週內提出,逾期則需於下個學期提出。
本校各系(所)、學位學程博士班研究生已修畢應修學分數, 始得向所屬系(所)、學位學程申請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, 並應檢附下列資料:
(一)資格考核申請表一份。(電腦系統列印出,學生系統 :D.1.43)
(二)指導教授推薦資格考委員名單,推薦至少4名校內委員,1名校外委員。
說明:口試當天,共5名委員(含所長、指導教授1名,
2名校內委員,1名校外委員)
以校長簽核後委員名單為最後口試委員名單。
(三)指導教授之推薦函一份。
(四)學業成績單一份。
(五)博士論文相關之計畫書(含進行中之研究成果)七份。
其他注意事項:
1.委員名單公布後,煩請同學自行與委員聯繫口試時間,確定時間後,煩請EMAIL給所辦(bunny@gap.kmu.edu.tw)以利所辦寄發通知書和計畫書予口試委員。
2.當日準備資料(1)結果通知書(系統列印)。(2)委員投票單。(3)校外委員簽收收據(4)書審意見表。